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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绍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绍市财综〔2011〕8号

  关于实施绍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扩大新版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试点运行工作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推广应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是由省财政厅在广泛研究以及深入开展业务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金财工程”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发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是全省“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统主要通过财政、执收单位、代收银行间的信息相互联通,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达到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本系统的应用对加强我市非税收入征管,落实“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优化政府财力结构,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作用。因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要从改革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本系统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实施的具体要求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执收单位开票、商业银行代收、财政部门监管的执收方式。因此,市本级各执收单位在本系统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本系统采用B/S   模式(即网页直接登录),主要通过市政府政务网进行联接运行。因此,各执收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和市政府政务网的有效连接,票据管理员和开票员应具备计算机操作基本能力,同时要配置好一台开票计算机和票据打印机。
  2、本系统实施中原则上要求市本级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本系统作为执收开票软件。如执收单位已有其他开票系统且本系统不能满足其个性化需要的,经市财政局同意允许继续使用原有开票系统,但须按照市财政局公开的系统数据统一接口规范,将原有系统中的票据信息导入到本系统,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执收流转程序正常。
  3、执收单位在本系统实施前应按市财政局要求,认真填列《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核定表》、《非税征管系统执收单位应用情况调查表》、《绍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确认书》等基础信息资料。
  4、本系统实施后各执收单位原库存票据原则上全部作废,因此,执收单位应在实施前对本单位库存票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对已开票未收款的票据应及时催收,确因资金无法收缴的,票据应收回做作废处理。执收单位票据清理应在本系统实施前一周完毕。
  5、本系统实施后代理银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作如下变更:财政部门将在各代理银行营业部开设市本级非税收入结算户和市本级非税收入结算分户两个账户。原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变更为市本级非税收入结算户,用于与结算分户的非税收入的汇缴结算、向国库或财政专户交缴,办理收入退付等;结算分户为集团账户(待清算账户),下设若干子账户,用于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的收缴。
  本系统实施后,上线单位和未上线单位所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缴入结算分户,结算户(原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不再受理执收单位缴款业务。
  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结算分户子账号(即收缴账号)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另行告之单位。
  三、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实施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系统实施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
  1、执收单位上报单位基础资料相关表格;
  2、市财政局对执收单位上报的资料审核,并在本系统进行相关设置;
  3、对执收单位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4、本系统正式运行。
  本系统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1年7--8月,系统试点应用阶段。试点单位必须按要求自7月1日起开始启用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
  第一批试点单位应将单位基础资料相关表格于6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6月27--30日,市财政局将对试点单位开展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
  2、2011年9--12月,全面推广上线阶段。目前执收资金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执收单位将按照分期分批扩面到位的要求,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并及时启用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
  3、上线及培训计划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另行通知。
  4、2012年1月起,使用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逐步推广使用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力争在2012年内实现所有用票单位应用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
  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保证本系统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已成立系统实施支持小组,各执收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对本系统的实施、日常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持服务。
  1、通过市政府“政务通”软件,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群,各执收单位可以在群中交流、发布使用本系统过程碰到的问题、经验等。
  2、各执收单位在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有关非税征管业务、技术问题可与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联系,电话:0575-88641731,联系人:陈治。
  希望各执收单位高度重视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核定表
  2、非税征管系统执收单位应用情况调查表
  3、绍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确认书
  4、绍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绍市财综[2011]8号附件3

绍市财综[2011]8号附件2

绍市财综[2011]8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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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财综[2011]8号附件4


[全文下载]: 绍市财综〔2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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