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督查重点。重点对市级部门(单位)经费使用、“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排查设立使用“小金库”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二是实施动态监管。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突出传统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监控,采取电话核查、调阅材料、约谈走访、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三是突出专项督查。按月组织开展预算项目支出情况专项检查、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和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调查等重点专项督查。
四是落实报告制度。建立市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各财政业务处(局)每月报送一次落实“1+X”专项督查制度的进展情况。
(监督局 张茂江)